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服务指南

时间:2024-05-09    浏览:116529 次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有哪些?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

1.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含在我省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我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就业登记,可在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

2. 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长可按年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得违规向前进行以往年度的补缴来增加缴费年限。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条件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参加失业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目前我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月缴费工资基数和月缴费标准依次为4494元(898.8元)、6000元(1200元)、7000元(1400元)、8000元(1600元)、9000元(1800元)、10000元(2000元)、12000元(2400元)、14000元(2800元)、16000元(3200元)、18000元(3600元)、20000元(4000元)、24042元(4808.4元),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经济状况自主向税务部门申报选档缴费。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90元/月。

三、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停)保?

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我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先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就业登记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实行统一经办、联动管理(线上合并办理、线下一窗受理)。

线上办理渠道: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我的南京”APP自助办理

线下办理渠道:就近至各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办理

办理时间:除每月25至28日税务批扣期以外,其他工作日均可办理。

四、选档及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我的南京”APP“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模块、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微信“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江苏税务”APP“社保缴费”模块、“江苏政务服务”APP“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模块等线上渠道进行选档缴费。

通过线上渠道变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需同步进行缴费,否则变更无效。

 2、经办银行柜面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全市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中国银行、溧水农商行各营业网点的柜面办理养老保险选档缴费、失业保险缴费。

3、委托银行扣款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中国银行、溧水农商行的任一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委托银行按月进行扣款缴费。

4、缴费档次变更。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系统默认为最低缴费档次,如需调整,可在缴费前通过线上或经办银行柜面办理变更。

五、缴费时间

1、采用线上和经办银行柜面缴费方式的,全月均可缴费。

2、采用委托银行扣款缴费方式的,应在每月25日前将足额保费存入签约扣款的银行账户中,每月25日—28日为银行集中扣款时间。在非银行集中扣款时间,也可通过线上或经办银行柜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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