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时间:2025-12-22 浏览:84507 次
一、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十五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中止手续。
二、经办流程
1.线下办理:用人单位递交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返回办理结果。
2.线上渠道:用人单位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模块办理。
三、经办表单
《南京市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花名册》(一式两份)
四、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地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
五、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及每月7日至10日结算期除外)
